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股权纠纷律师 > 律师文集 > 股权登记>正文
分享到:0

  公司合并是极其常见的问题,公司合并后,就公司的债务如何承担问题,涉及到公司相关债务的转移,倘若公司在合并时不能就债务承担的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这将会损害公司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且不利于公司今后的顺利运转。

  例如,A有限公司与B有限公司合并成为C有限公司,那么就A、B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应如何解决呢,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后的债务承担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成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有约定的应遵从约定,按照公司转让时具体的约定执行;如果公司转让时对债务承担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此时应从法定,即由合并后成立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也就是说,上文中的A、B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C公司承担。

  公司合并章程怎么更改内容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