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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投资的性质,公司投资分为股份投资和债权投资。股份投资,是指一个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者无形资产等形式购买或者换取其他公司股份的行为。债权投资,是指一个公司出资购买其他公司发行的债券的行为。债权投资仅使一个公司成为其他公司的债权人,享有债权人的权益,而不能成为其股东,不能享有股权。因此,只有股份投资才是产生关联公司的方式。但是并非所有的股份投资都能产生关联公司。

  现行我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公司投资作了限制,即对投资对象作了限制,而取消对投资数额的限制,公司可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投资后,接受目标公司以利润回报转增的资本,增为资本的部分不包括在公司净资产内。因为投资公司接受目标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并非目标公司自身资本的输出,而且以利润转增资本是目标公司所为,并且是由目标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形成的,而非投资公司的决策行为。

  投资对象的限制,即公司只能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而不能向公司以外的法人企业、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禁止公司成为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股东。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规定无限责任公司。这种规定主要是防止投资公司不顾自身经济实力,无限制地向其他公司参股投资,或者滥设子公司,盲目扩大投资领域,导致投资公司自身资本的虚化和偿债能力的减弱,最终使投资公司陷入困境。